市质监局召开锅炉节能工作会议
    
2008-03-24 14:12:28.0    本信息已浏览683次    【编辑录入: 】
  节能是法定的一项基本国策。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为帮助全市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单位了解并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该法律的各项规定,促进该法在本市迅速地贯彻执行,市质监局会同南京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学会于3月19日召开了南京市锅炉节能工作推进会,本市各锅炉生产企业和部分使用单位与会。会上市质监局特设处、市锅检院、南京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学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向与会代表宣传介绍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主要内容、友邻城市锅炉节能经验、部分锅炉节能方法和技术,总结分析了南京市锅炉节能改造潜力与检测成果。部分制造与使用单位与会代表交流了锅炉节能改造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锅炉节能工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不仅是国家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降本增效,促进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科技研发、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产品竞争力,将会带动全行业共同进步,重振南京锅炉制造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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