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局:
根据省专整办电话通知,现就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我市区域内的五类产品生产企业中,凡属纯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质监部门不做摸底建档工作,由商检部门负责实施。
二、为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进度,请各区(县)局及时如实地填报“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4个100%完成情况动态变化统计表”(见附件),每月26日前报市局专整办。
三、省专整办领导将于近期对我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请各单位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联系人:陈雷,电话(传真):025-83630755,电子邮箱:chenl@njzj.gov.cn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