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推进计划,现就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
5月23日,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市局专整办组成5个督查小组,分别对江宁、雨花台、秦淮、建邺、玄武、白下、鼓楼、下关、六合、浦口等10个分局开展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以听取汇报、检查台帐等方式进行。
从检查情况看,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有以下特点:一是各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召开会议,部署专整工作,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要求、工作重点、任务目标、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为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各分局结合并借鉴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开展工作,玄武分局在区政府牵头组织的全区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将5类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一并纳入,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及时推进工作目标;江宁分局运用“四查”,即普查、抽查、检查和核查,对辖区内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同时争取街(镇)政府配合和支持,将五类重点产品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到各街道,取得了良好效果;秦淮分局将全局工作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组成综合巡查整治组,到企业集中巡查采集资料,把所有质监职能涵盖一体,不搞单打一,提高了工作效率。雨花台分局结合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结果,继续加大对家具行业的整治力度,推动产品抽检合格率的有效提高。三是各分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专项整治的开展。江宁分局以典型案件曝光、专项整治动态报道、招募百名打假志愿者、在区电视台开辟“质监之窗”等多种形式,对制假售假行为予以震慑和打击。玄武、白下、鼓楼、六合、江宁、高淳等单位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查处的案件信息专报市专项整治办,市局专项整治办在第一时间将各单位的工作信息上挂局网站“专项整治”窗口,使广大市民能及时了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四是部分分局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同时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儿童玩具等专项检查。
二、第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一)五类重点产品调查建档情况。质量认证处按照国家、省局以及市局专项整治办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局开展五类重点产品的调查建档工作,截止5月底,全市共调查确认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297个,完成建档企业122个,已建档企业比重41%。
全市部分重点产品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情况
产品名称 | 企业基数 (个) | 建档企业数 (个) | 已建档企业比重 (%) |
家具 | 122 | 48 | 39.3 |
玩具 | 13 | 6 | 46.1 |
服装 | 110 | 44 | 40 |
油漆涂料 | 52 | 24 | 46.1 |
仿真饰品 | 0 | 0 | 0 |
合计 | 297 | 122 | 41 |
各区县部分重点产品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情况
区县 | 企业基数(个) | 建档数(个) | 已建档企业比重(%) |
玄武 | 13 | 6 | 46.1 |
鼓楼 | 1 | 1 | 100 |
白下 | 2 | 0 | 0 |
建邺 | 1 | 0 | 0 |
秦淮 | 42 | 29 | 69 |
下关 | 4 | 1 | 25 |
栖霞 | 16 | 16 | 100 |
雨花 | 68 | 1 | 1.5 |
浦口 | 54 | 20 | 37 |
六合 | 10 | 1 | 10 |
江宁 | 43 | 29 | 67.4 |
溧水 | 42 | 18 | 42.9 |
高淳 | 1 | 0 | 0 |
合计 | 297 | 122 | 41 |
(二)部分重点产品监督抽查情况。监督处根据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家具、服装、玩具、油漆涂料四类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计划与行动方案,截止5月底,已完成雨花、江宁、浦口、溧水等区县96家家具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检验,发出不合格整改通知书24份,主要不合格项目有甲醛释放量超标、力学性能不达标、含水率超标、内部木制件用料不达标等。此项工作将于6月份全部完成抽样检验、质量状况分析、不合格后处理等。同时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儿童玩具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玩具14批,其中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塑胶娃娃、童车等4批,毛绒、布绒玩具10批。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6675-2003《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对玩具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
(三)五类重点产品企业标准复审情况。标准化处为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及时召开全系统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指导区县开展标准复审,并针对我市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工作重点锁定在油漆涂料类产品企业标准的复审上。组织专家,对186个油漆涂料类产品的企标进行了复审。对不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要求其进行整改。截止5月底,备案企业标准555个,完成标准复审271个,完成标准复审比重48.8%。
全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企业标准复查情况
产品类别 | 备案企业标准数(个) | 完成标准复审数(个) | 完成标准复审比重(%) |
家具 | 8 | 0 | 0 |
玩具 | 3 | 0 | 0 |
服装 | 26 | 26 | 100 |
油漆涂料 | 518 | 245 | 47.3 |
仿真饰品 | 0 | 0 | 0 |
合计 | 555 | 271 | 48.8 |
三、存在问题
(一)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截止6月2日,除玄武、白下、鼓楼、六合、江宁、高淳6个单位向市专项整治办共报送8篇专项整治信息外,其他单位均未上报信息。
各区县分局报送专项整治信息情况
单位 | 信息报送数( 篇) | 采用数(篇) |
玄武分局 | 2 | 2 |
白下分局 | 1 | |
鼓楼分局 | 1 | 1 |
六合分局 | 2 | 2 |
江宁分局 | 1 | 1 |
高淳分局 | 1 | 1 |
合 计 | 8 | 7 |
(二)对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资料收集和归档意识不强,没有建立专门的资料档案。
(三)从有关业务处提供的资料分析,个别单位调查摸底阶段出现辖区内建立五类重点产品企业质量档案建档企业基数只有一家,而申报的标准复审生产企业数为80余家的情况;另外还发现有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生产加工地不在一个辖区内,而出现监管真空的现象。
四、下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针对第一阶段出现的问题,市专整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问题较突出的区县进行跟踪,帮助和督促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与各业务部门和区县局的联系,及时、主动地做好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工作。
(三)根据督查情况,凡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生产加工地不在同一区域的,由实际生产加工地所在分局负责建档监管。
(四)各区县局应采取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五类重点产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治活动来。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分重点产品
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