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局:
为促进我市食品行业发展,增强食品企业的品牌意识,同时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阶段,展示南京古都地产名优食品特色,经研究决定在质量月期间开展“我最喜爱的南京地产名优特色食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产品
2、在本市、区(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地方特色食品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辖区内报名的食品企业信息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市局食品处。(表格见附件)
三、评选过程
第一阶段推荐报名,8月10日前各分局、县局将参加评选的食品企业报至市局食品处。各单位应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食品企业的参评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媒体宣传,8月15日至8月31日。由市局组织,召开所有参评企业与金陵晚报见面会。由企业与媒体协商,在金陵晚报上以“南京地产名优特色食品”系列,刊登各参评企业自制图文介绍信息。市局网站同期推出 “南京地产名优特色食品介绍”专栏;
第三阶段投票评比,9月1日至9月20日。金陵晚报刊登“我最喜爱的南京地产名优特色食品”选票(9月1日),并将在相关社区发放选票(同时市局网站投票);
第四阶段评选揭晓,根据得票率高低,9月20日揭晓10大 “我最喜爱的南京地产名优特色食品”。邀请行评代表、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参观获奖企业,品尝地方特色食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同时对投票结果与评选结果相符超过80%的市民,给予纪念奖。
四、评选费用
评选费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报社直接收取,并签订协议,主要用于登报宣传和发放纪念奖。
电子邮箱:wujuan@njzj.gov.cn
传 真:025―83690684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