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宽严相济,积极营造行政执法的和谐环境
    
2008-09-05 11:05:08.0    本信息已浏览312次    【编辑录入: 】
    日前,在稽查分局召开的行政案件公开审理会上,来自政府法制办、法院、公安的专家一致肯定了稽查分局在办案中遵循的“说理式” 执法、宽严相济、和谐办案的理念。大家认为,《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目的, 一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四是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立法目的不仅体现保护什么?惩罚什么?打击什么?而且也定位了执法者的地位和自我保护的方式和措施,甚至也包括对被处罚者的教育挽救,以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为积极。今年上半年稽查分局认真执行市局89号、90号文件精神,不以处罚为目的,从帮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管理水平这一目的出发,对于无主观恶意、无严重危害后果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的处理,90%以上予以从轻处罚,并在上半年立案查处的47件案件中有9件依法不予处罚。同时我们认真落实了案件“闭环管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坚持“四个不结案”:问题产品未处理不结案、安全隐患不排除不结案、《质量技术监督建议书》未送达不结案、《管理工作建议书》未发出不结案。上半年已发出《管理工作建议书》5份,《通知书》84份。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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