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三季度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
    
2008-10-30 16:30:31.0    本信息已浏览231次    【编辑录入: 】

各分局、县局,市质检院:
    为切实履行质监工作职能,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分局、县局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圆满地完成了三季度日常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共913家,其中取证企业686家,小作坊227家。与二季度相比,取证企业增加33家,小作坊减少49家,其中新增食品企业12家,有21家小作坊通过提档升级取得QS证,28家小作坊不再从事食品加工。
    三季度,全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248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64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82家(次),食品小作坊182家(次),有89家因季节性企业停产未巡查,取缔2家小作坊。针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9份,回访了139家企业。全市目前使用食品添加剂已备案企业380家,备案率已达100%,其中取证企业289家,小作坊91家。
    二、专项检查情况
    本季度,正值奥运、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及三鹿奶粉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切实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市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涉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奥运期间,全系统共出动78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26家。通过调查摸底,对涉奥的38家企业召开了动员大会,督促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对直接供往上海赛区的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派遣监管小组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驻厂监管;对被青岛、沈阳两城市采购的南京机轮调味品有限公司和南京年余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每周巡查和市局直接检查跟踪,对因管理不到位的南京年余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取消了其供奥资格,对雨润集团供奥食品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准供货;对其他35家产品销往奥运城市的企业,实行每十天巡查和专家组跟踪回访。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及时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奥运期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开展了中秋、国庆食品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共出动人员213人次,检查企业115家,重点对月饼、糕点、粮油制品、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豆制品、白酒等节日需求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市生产企业整体上能够规范生产,但由于小型食品企业居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在各种记录等方面很不完善,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9份。
    三是迅速启动应对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三鹿奶粉因含禁用化学物质三聚氰胺而导致儿童患病的情况公开报道后,我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9月12日就开始部署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3日-15日,组织区县分局、稽查分局、市质检院紧急对乳制品企业进行检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 9月16日派出由5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6家乳制品企业实施驻厂监管。按照“全覆盖、全封闭、全过程”的监管要求,截止到10月5日,全系统共出动人员928人次,抽检6家乳制品企业(停产的1家抽检原料)各种原料及成品977批次,其中原料奶粉29种101批次,生奶155批次、成品721批次,进驻后所有产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在驻厂过程中,帮助企业规范了内部管理,彻底清查了企业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共221种255.9吨,并一一进行了备案,对卫岗、川田、金阳光、大旺等四家企业使用复原乳情况进行了备案和标签明示,开展了企业自检项目与质检机构检验能力的比对,使乳制品企业的责任意识、内部管理、产品质量等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四是积极开展含乳产品食品企业专项检查。因奶粉事件引起了陆续报道糖果、饼干、麦片、冷饮等产品也检出三聚氰胺后,我局立即部署了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乳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经排查,目前涉及乳制品的生产企业共52家,其中因季节性停产或三鹿奶粉事件后停用乳制品25家,实际抽检27家27批产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到九月底,食品处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投诉、产品抽检不合格等45件,目前各分局已办结案件43件,剩余2件有关乳制品检查情况正在办理中。
    本季度,全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起,查获涉案货值71.08万元,罚款20.22万元。查处案件以无证生产行为和抽检不合格为主,其中无证生产行为6起,抽检不合格15起。下关分局在监督检查中,查获一家企业冒用质量认证标志,涉案货值高达40.37万元。鼓楼分局牵头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一家企业无证生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巡查质量督查情况
    本季度,继续按照“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对江宁、建邺、浦口、白下、秦淮五个分局的巡查工作质量进行了督查,共检查1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家小作坊。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单位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均有较大提高,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如南京桃园应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料索证不全,包材无生产许可证;南京喜神食品有限公司生活区与厂区未隔离,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南京武夷食品有限公司周边环境比较乱,防蝇防鼠设施不到位,原料混放未分区域;南京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人流、物流通道设置不合理,二更不能正常使用,部分计量器具未按时检定等。对上述问题已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五、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本季度除奥运、乳制品等专项检查外,还抽查其他各类食品共计335批次,合格29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67%。从抽查的情况来看,我市食品总体状况较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其中白酒、饮料、豆制品、果冻、蜂蜜、膨化食品的合格率均为100%,肉制品、冷冻饮品的合格率超过85%,月饼和糕点两类食品的合格率较低,只有81.7%。不合格项目主要体现在:一是产品的标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部分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不合格;三是个别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省局食品电子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情况
    三季度,省局食品电子信息系统取证企业和小作坊增减情况及时,巡查和回访也已完成,巡查结果能及时录入系统。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已移送的1344家无证无照小作坊的动态监管没有实现,数量也没有变化,尤其是首批公布没有小作坊存在的28个“双创”达标街镇的小作坊数据没有更新。
    七、下一步要求
    (一)对监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深刻教训,对现有巡查、年度报告、整改回访、案件查处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渎职失职、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及时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一方面,对以往收到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进行“回头看”,审核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另一方面,认真对待每一个举报投诉,建立问责制度,要做到专人负责、详细记录、快速处理、及时反馈,不推诿,不拖延。
    (三)完善省局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对移送移交小作坊的动态监管。凡移送后重新获证的,对照《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试行)》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符合条件的,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监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按无证查处;对已取缔的无证无照小作坊在系统中予以删除。
    附件:各单位三季度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一览表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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