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局: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质技监办发[2008]3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