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苏质技监发[2008]345号
关于推荐全省医疗计量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计量惠民,2008年,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部门齐心协力,开展了“健康计量进医院”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全省医疗计量工作水平,促进了我省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医疗卫生计量工作的开展,推广先进的医疗计量工作经验,经研究拟对全省医疗卫生计量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请各地组织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医疗卫生计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各地医院、质监局、卫生局、计量技术机构中产生。
二、推荐名额:
先进单位:各市(含辖县、市、区)医院不超过8个,质监局、卫生局、计量技术机构总数不超过2个;
先进个人:各市(含辖县、市、区)医院人数不超过10人;质监局、卫生局、计量技术机构总人数不超过4人。
部、省属医院和个人根据属地化原则由各市统一推荐。
三、推荐依据: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医院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发[2008]182号)“健康计量进医院”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并结合各地医疗计量日常工作情况。
四、推荐程序:
由各地质监局与卫生部门共同确定推荐名单,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准备先进材料,填写推荐表,同时对先进材料和推荐表进行审核,确认后加盖质监和卫生局的印章上报。推荐表格(见附件1、2)及先进材料由各市质监部门负责汇总上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会同省卫生厅,根据各地的推荐材料,结合全省医疗计量总体工作情况,共同确定全省先进名单。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表格;2、先进材料。
先进材料:各先进单位要对其在医疗计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总结,字数在3000字左右;各先进个人有其先进事迹、工作方法以及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材料,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六、推荐时间:
各市应在12月10 日之前,把推荐表格、先进单位的计量工作总结与先进个人总结报省质监局计量处。
附件:1、江苏省医疗计量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江苏省医疗计量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 江苏省卫生厅(印)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