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职能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考核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
计量确认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工作动态
无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查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本市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
本市获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