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受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受理;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为了提高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和组织程度,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林局、市外经贸局、市商贸局、市环保局、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调研、指导、立项、组织申报、工作协调、保护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 |